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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自申请登记注册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收费标准及依据:登记注册费1、各类企业法人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在1千万元以下(含1千万元),按总额0.8‰收取;2、超过1千万元,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含1亿元),收取44000元。 价费字 [92]414 沪价行 [99]353 开业登记费最低款额为50元;外商独资企业增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