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外,再徵收3%的地方所得税。
在上海市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徵收企业所得税。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浦东新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徵收企业所得税。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20%的所得税,上海减按10%的税率徵收所得税(国际上通常称为预提税,由支付单位扣缴)。其中提供的资金、设备条件优惠或转让的技术先进的,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徵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应纳所得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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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
税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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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除开发 区外的地区 |
上海浦东新区和 各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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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所 得 税 |
正常年份 |
生产性企业24% |
生产性企业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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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 减 税 期 |
获利后 第一、第二年 |
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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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后 第三至第五年 |
24%×0.5=12% |
15%×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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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减税期 |
先进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税税率 双密集企业在整个企业经营期内的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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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1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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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减税 |
产品出口企业当年产品出口产值达到70%以上的税率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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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1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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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方 所 得 税 |
正常年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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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后 第一、第二年 |
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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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减税 |
产品出口型企业出口产值达到70%当年税率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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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利润汇出税 |
免征 |
注:
1. 非生产型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
2. 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 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前5年免徵企业所得税,後5年减半徵企业 所得税。
3. 在浦东新区内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根据新的政策,在浦东新区及浦东各开发区内设立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为15%,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实行"一免二减半"或"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以前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工业品生产的销售收入、商业零售的收入、进口货物所支付的金额、交通运输和各种服务性业务的收入,都应依照规定的税率缴纳工商统一税。最低税率1.5%,最高的55%(不包括烟、酒)。
1993年12月29日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在有关税收法律制订以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自1994年1月1日起适用我国国务院发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原来公试行的工商统一税同时废止。1993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依照本决定改徵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增加税负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经营期限内,最长不超过5年,退还其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纳的税款;没有经营期限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在最长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退还其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纳的税款。
1.增值税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饲料、化肥、农 药、农机等少数货物税率为13%。
2.消费税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消费品应当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徵收实行两种办法:一种是从量定额(如汽油每升0.2元),一种是从价定率(如气缸容量在2200毫升以内的小轿车税率为8%)。
3.营业税 在中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金融保险、建筑、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等业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3%或5%,其中娱乐业的税率为10%或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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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消费税 |
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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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税率为17%,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饲料、化肥农药农机等少数货物税率为13% |
一种为从量定额 |
税率为3%或5%,其中娱乐业的税率为10%或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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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为从价定率 |
三、印花税
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购销、加工、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 技术合同以及产权转移票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 税率最低为万分之零点五,最高为千分之一。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薄(不包括计载资金的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四、城市房地产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後的馀额计算纳税,年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徵的,税率为12%。外商投资企业在上海浦东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自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从建成或购置的月份起,免徵5年房产税。
五、车船使用牌照税
外商投资企业拥有和使用的车辆,均应按照《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税额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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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项目 |
计税标准 |
全年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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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动
车 |
乘人汽车 |
每辆 |
3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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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货汽车 |
每辆 |
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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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
二轮 |
每辆 |
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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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 |
每辆 |
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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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便摩托车 |
每辆 |
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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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牌照 |
每10天为一期,每期按该种车辆税额3%计,不满10天以10计算 |
六、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见表。
2.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 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 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馀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纳税。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应纳税额加徵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徵10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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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税(人民币)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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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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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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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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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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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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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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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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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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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