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项目定价的避税案例: ● A企业向B企业出售旧设备一批,并进行专有技术转让,合同价2000万元款,其中:设备1500万元,专有技术费500万元 ● 应纳税额=500×5%=25万元 ● 纳税筹划:在合同中多计设备费,少计专有技术转让费,可节省此项营业税
资产评估增值避税案例: ● 某房产账面净值500万元,评估后增值50%,评估价值为750万元,按10年计提折旧 ● 每年可多提折旧=250÷10=25万元 ● 每年可少纳所得税=25×33%=8.25万元
所得税减免筹划案例: ● 某科技公司2002年7月开业,当年实现利润应纳税5万元,2003年预计可实现利润200万元 ● 选择当年为免税期,则当年不交所得税5万元,第二年应交税66万元 ● 选择第二年为免税期,则可节税61万元
亏损弥补筹划案例: ● A公司年度所得额资料为:97年-2,98年1,99年-10,2000年-5,2001年-8万元,2002年25万元 ● 2002年应纳税所得额=25-2+1-10-5-8=1万元 ● 2002年应纳税额=1×18%=1800元 ● 本年度利润小天前5年的亏损时,继续补亏损不纳税,如2001年23万元,则尚有1万元留底 ● 本年度继续亏损,则当年不纳税,和前4年的亏损一起留下年抵扣 ● 如2002年亏损3万元,可留抵的亏损额=10+5+8+3=26万元 ● 97年亏损未抵扣已超过五年,不能抵扣。
内资企业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 资产评估增值避税案例 ● 亏损弥补筹划案例 ● 所得税减免筹划案例
再投资退税避税案例: ● 某合资企业,外方将2002年投资所得的税后利润150万元,于2003年8月再投资于该企业,预计经营期为15年,适用税率为30%,地方税率为3% ● 可退税额=150÷(1-30%+3%)×30%=67.16万元 ● 如果举办产品出口企业或技术先进的企业,则可享受退税100%的优惠 ● 可退税额=150÷(1-30%+3%)×30%=67.16万元。
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做法: 对企业来说,判断是否是居民纳各人的标准是:总部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在大陆,即为居民纳税人,必须将来源于境内外的收入全额纳税
避税做法: ● 将总机构设在避税地或税负低的地区 ● 尽可能斩断某些收入与总机构的联系
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 分产供销申报避税案例 ● 工资化福利的避税案例 ● 工资化劳务报酬的避税案例
再投资纳税筹划方法: 在设立外资企业或再投资时认定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这样其可退所得税税额如下: ● 可退税额=150÷(1-30%+3%)×30%=67.16(万元) ●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再投资退税后,税务机关要进行再投资退税的管理
免二减三优惠的避税策略: ● 推迟获利年度 ● 开业当年获利的,如果实际获利月份不超过6个,则可向税务申请将获利年度推迟一年 ● 从获年度开始后三年,尽可能利用会计权责发生制、推迟折旧等方法将减半税收后三年的利润提前到免税期内实现。
兼营和混合销售的筹划案例: ● 公司8月份销售空调1000台,不含税销售万元,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40万元;同时为客户提供上门安装业务,收取安装费劲23.4万元。 ● 不分别核算应纳税额=「250+23.4÷(1+17%)」×17%-40=5.9万元 ● 分别核算应纳税额=250×17%-40+23.4×3=2.5+0.7=3.2万元 ● 二者相比可节税=5.9-3.2=2.7万元 |